江南抗日民主政府田賦票簿
木刻印刷,紙本。長18.7厘米,寬21.5厘米。
該田賦票簿由抗日民主政府江南行政委員會所屬的江南財政經濟處印制,木刻印刷,依次編號,共計100號,每號為1頁(該冊缺頁嚴重,第一號已殘缺不全)。該田賦票簿為尺字三四一圖第二冊,記載著無錫縣后鴻區民國三十年(1941年)度第一期的田賦情況,內容均用黑墨水填寫,現以該冊第00202號為例作簡單介紹。該頁一式三聯,第一聯為田賦通知單,主要內容是通知該區三四一圖業戶某某某(此處隱其姓名),其執管糧田四分四厘,應繳納民國三十年(1941年)度上期(即第一期)田賦法幣陸角貮分整,仰即遵限到柜完納清楚為要。第二聯為田賦收據,主要內容是除留根存查外,同給此單收據為證,并寫明,每畝上期糧額為二升,下期(即第二期)糧額為三升五合,上期每石折合法幣柒拾元。第三聯為田賦存根,寫明該業主征畝額田為四分四厘,第一期每畝征糧為2升,折合法幣為1.4元,四分四厘田應繳納田賦陸角貮分,在備注內還寫明為該田賦票簿為尺字號。
無錫淪陷以來,由于戰亂再加上日本侵略者的經濟掠奪,農民生活面臨嚴重困難。為了合理調節農村中各階級的利益,有利于團結抗戰,中共領導的無錫縣抗日民主政府(下稱無錫縣政府)在農村中普遍開展了減租減息運動。各地民運工作隊依靠農抗會等群眾團體,進行田畝普查登記,摸清地主、佃戶數及原有租額情況,召開有佃戶、地主和政府三方參加的評租會議,對地主應收租額進行評議,同時開展減租減息政策的宣傳教育,對地主曉之國難當頭、同舟共濟之理。在這個基礎上,提出了“二五”減租(即減租25%)。對少數困難大的佃戶,可通過再協商,減租50%。在減租減息運動中,各地抗日民主政府一方面動員佃戶如數完成減租后的交租息額,另一方面對少數抵制減租減息的地主或二地主,發動農民開展適度的斗爭。
為解決部隊給養和確保黨政機構的活動經費,無錫縣政府采取行政方式,制訂了合理的稅收制度,開征了河道貨物稅、營業稅、鮮繭稅、戽水稅等,并按照合理負擔抗日經費的原則征收田賦(通稱公糧或救國田畝捐)。從該冊第00202號頁的田賦征收情況來看,無錫縣政府所轄的后鴻區,每畝上期(第一期)征糧為2升(3斤),折合法幣為1.4元;每畝下期(第二期)征糧為三升五合。為了做好這年(1941年)第一期的田賦征收工作,無錫縣政府財經科啟用了30多名區書(舊政權編制田賦冊的專業人員)編造田畝清冊。在麥收后按“十、一”制稅(即10%)向農民征收夏糧(即上期)稅。經過動員,大多數農民都以支持抗日的實際行動向抗日民主政府繳納田賦。與此同時,抗日民主政府對一些困難戶分別不同情況給予緩征或減免。這第一期田賦全縣共征收到夏糧120萬斤。由于當時農業產量較低,所以納稅額也不是很高,但通過繳納田賦,則在農民中大大加強了民主政權和抗日支前的觀念
無錫地區的田賦征收工作,是在同日偽頑斗爭中進行的。針對日偽企圖武裝征賦,無錫縣政府發布了《嚴厲曉喻,粉碎日偽武裝收賦企圖》的布告,予以曉喻;針對反動地主和漢奸偷運食糧進城濟敵,無錫縣政府頒發了《處置食糧走私暫行辦法》,予以打擊。無錫縣政府運用政權的力量,依靠新四軍,發動區常備隊和當地民眾,在農民田賦征收和糧食走私濟敵上與日偽展開堅決的斗爭,從而保證了抗日民主政府財經工作的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