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縣抗日民主政府的《區署本月份突擊工作須知》
油印,紙質。長19厘米,寬13.3厘米。
1941年1月皖南事變爆發后,為在東路地區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并實行民主政治,防止國民黨頑固派建立親日政權,江南人民抗日救國軍(“新江抗”)政治部于1941年1月22日發布由林俊(即譚震林)、吳鏗(即吳仲超)簽署的《通令》,規定地方行政機構一律重行改組,將人民抗日自衛會改建為抗日民主政府。《通令》委任王承業為無錫縣縣長,委任陳枕白為無錫縣政府北區行署(簡稱錫北行署)主任。王承業和陳枕白分別在原自衛會和辦事處的基礎上,和當地黨政群領導、地方各界知名人士一起協商,籌建抗日民主政府。
1941年2月4日,無錫縣政府在厚橋嵩山寺廣場召開的千人大會上宣布成立,王承業就任縣長,強學曾(化名諸超)任副縣長。縣政府下設民運、民政、財經、文教、司法、軍事等科和秘書長。隨后,各區自衛會、辦事處相繼改為區政府(亦稱區署)。
無錫縣政府建立以后,根據蘇南第二行政區督察專員公署(簡稱專署)頒行的《村鄉鎮各級地方行政機關組織大綱》的規定,普遍推行民主選舉,建立基層政權。為確保各區的鄉、鎮、村民選工作能順利進行,無錫縣政府民政科印發了這本《區署本月份突擊工作須知》小冊子,使各區的鄉、鎮、村民選工作能有章可循。
該《區署本月份突擊工作須知》共有5個部分,即:緒論、準備工作、選舉時應注意(事)項、選舉后應辦事項、關于選舉之法規等。在這5個部分中,共有36條具體條款,闡述了這次民選工作的重要意義,并對選舉方法、選舉原則、選舉時應注意事項等都有明確的規定。
根據無錫縣政府的部署,各區派出民運工作隊員深入四鄉,按照《區署本月份突擊工作須知》上的要求和辦法,廣泛開展民選工作。在縣政府建立后半年多的時間里,無錫地區有80多個鄉(鎮)、500多個村,通過民主選舉產生了基層政權,廢除了陳腐的保甲制,調動了社會各界人士的抗日積極性,推進了抗日根據地的各項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