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人民抗日救國軍司令部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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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印,紙質。長13.3厘米,寬25厘米。
這是江南人民抗日救國軍司令部給所屬各部隊下發的建立有關經費審核制度的通令。簽發該通令的司令林俊和副司令王耑,是當時譚震林和何克希的化名。經鑒定,該通令上蓋的是“江南人民抗日救國軍司令部關防”印,通令簽發時間可確定為1940年9月20日,通令左上方“查家橋”三個毛筆字,是無錫東鄉一個小鎮的名稱。
1940年9月,譚震林率江南人民抗日救國軍東路指揮部(簡稱“新江抗”)來到無錫地區后,在地方黨協助下,大刀闊斧開展“擴軍建政”工作,大力發展抗日武裝,建立抗日民主政權,創建了無錫抗日根據地。 “
“新江抗”領導在抓緊“擴軍建政”工作的同時,也不放松對“新江抗”部隊自身制度的建設,該通令就是一個例證。